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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民參與審判親民 共維司法廉政清明

我國司法重大改革-「國民法官新制」,將自1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,只要年滿23 歲之我國國民,對於「最輕本刑10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」或「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」的案件,就有機會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參與審判。為使社會大眾更加瞭解「國民法官新制」相關資訊,本院「111 年度逗陣繞法院廉政宣導活動」特别商請知名藝人許效舜先生参與本次宣導影片之公益演出、錄製廣播錄音及拍攝宣導海報等活動。

本次廉政宣導影片,以民眾日常生活中常見之法律議題切入,除宣導「國民法官新制」外,另傳達民眾如何「查詢合格律師資格」之方法,倘遇有假律師或司法黃牛從事「破壞司法信譽」案件時,可向各法院政風室檢舉之正確管道。期藉由許效舜先生豐富的表演經驗及專業的表演能力,呈現出活潑有趣之模擬法庭短片,將生硬的法律議題及概念,讓社會大眾在輕鬆自在的情境下,接收到最正確的法律知識,除能保障自身權益以外,更能提升全民對司法的信賴。

民眾遭假律師或司法黃牛詐騙案例媒體報導時有所聞,為維護司法信譽,司法院所屬政風單位自109年起至111年8月底止,透過民眾檢舉案件研析及實施廉政訪查方式,共計訪查518人(律師44人、曾到法院洽公民眾 474人),具體發掘「破壞司法信譽」案件8案,並移請檢調機關依法偵辦,展現司法信譽不容破壞之決心。

「國民法官新制」讓民眾得以參與審判,司法院所屬政風單位即時處理民眾陳情、檢舉案件,並透過廉政訪查機制,展現「防制破壞司法信譽」決心,讓司法專業與民眾得以彼此交流、反思與對話,更進一步提升民眾對於司法審判的信賴,讓民眾深切感受司法改革之核心價值,係「司法為民」的理念。